三、健全机构,稳定队伍,完善网络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都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机构,选调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人员充实到信息工作岗位上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现有政务信息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专职信息工作人员要配足;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有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信息工作,已有信息工作专门机构的要进一步加强,至少有1个专职信息工作人员。省政府机关综合部门和主要职能部门都要明确负责信息工作的处(室),并配备专职信息工作人员。省政府其他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设专职或兼职信息工作人员。市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工作机构和专、兼职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设置由各市确定,乡(镇)政府都要明确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兼职人员。
要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并保持政务信息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省政府办公室定期举办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培训班,主要培训市、县(市、区)以及省政府部门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各市和省政府机关各部门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各县(市、区)和本系统内的政务信息工作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政务信息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都要注意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政务信息网络是政务信息工作的基础,要不断完善和拓展。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主要由各市政府办公室(厅)、省政府机关各部门办公室、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信息联系点、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组成,同时建立高校和科研信息网、企业信息网和市场信息网。各市、县(市、区)和省政府各部门要完善、拓展本地区、本系统的政务信息网络,使之既能独立运营,又能联网互动。各级政务信息网络要正常开展活动,组织工作交流和理论研讨,不断增强网络的活力和功能。
四、积极做好政务信息的上报工作
向省政府报送信息是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和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室(厅)要努力增强上报信息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及时了解和反馈本地区、本系统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有价值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注重反映基层的真实情况和需要向上级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各级领导要支持办公室(厅)积极如实地向上级政府报送信息,对如实上报信息、反映真实情况的信息工作人员要给予保护。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机关主要综合部门要坚持每个工作日向省政府上报信息,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和县级信息联系点坚持每周上报2-3次信息,省政府其他部门和其他信息直报点至少每周上报一次信息。非信息联系点上报省政府的信息,一律由各市政府办公室(厅)筛选转报。重要情况应随时上报,突发性事件上报不超过6小时。同时,各市要加大上报国办信息工作的力度,并保持经常性、连续性和均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