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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组织开展打击、取缔卖淫嫖娼活动,加强宾馆、旅店业和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专项斗争的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组织开展打击、
 取缔卖淫嫖娼活动,加强宾馆、旅店业和公共娱乐场所
 治安管理专项斗争的意见》的通知
 (1991年6月3日 宁政发〔1991〕136号)


  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关于组织开展打击、取缔卖淫嫖娼活动,加强宾馆、旅店业和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专项斗争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希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同意成立南京市打击、取缔卖淫嫖娼活动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李英俊、张树城、陈中兴、张禄玉、李友明、赵光德、徐国庆、卓兆鼓等同志组成,李英俊同志任组长,张树城、陈中兴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内办公),陈中兴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关于组织开展打击、取缔卖淫嫖娼活动,加强宾馆、旅店业和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专项斗争的意见
  5月14日,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同志主持召开了由公安部、商业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旅游局负责人参加的电话会议。会议决定从现在起到10月底,在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和各省会市以及东南沿海开放地区的城市,组织开展一场打击、取缔卖淫嫖娼活动,加强宾馆、旅店业、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的专项斗争。根据国务院电话会议要求和国务院6个有关部、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贯彻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主管部门要负责发动本行业职工,提供线索,完善制度,严密管理。公安部门要抓好重点地区、重点线索、重点案件。在工作中要把打击取缔、治理整顿、强化管理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着眼点放在治本上。斗争中要突出重点,注意实效,今年要对发生在宾馆、饭店、旅店和公共娱乐场所的卖淫嫖娼活动,做到及时发现、打击、取缔。行业、场所的治安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今后每年都要集中打击取缔几次,为中央提出的“八五”期间在宾馆、饭店和公共娱乐场所基本上禁绝这类社会丑恶现象打下基础。
  二、工作重点
  1、重点地区:主要是城区、城郊结合部、县城集镇和宁杭、宁扬等主要公路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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