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不准将机密信件带到公共场所和住处,未投递完的机密信件(急件庆及时送达),应当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
5.携带机密文件时,不得乘坐公共汽车。
6.星期三下午为政治学习时间,除急件外,一般不外出投递,有个别急件,应随到随送。
7.要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对交通工具要认真爱护,注意保养,经常擦洗。机动车驾驶员应做好节油工作。
8.每一个机要交通员,都要严格遵守机要交通的有关规定和制度。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文件准确、及时、安全的转递。
五、郊区的信件交换问题:
发往栖霞、雨花台、浦口、大厂区范围内的市属单位信件,目前仍由各单位自行处理或邮寄。但地点靠近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属单位的信件,应由区机要交通站负责投递。凡发放区属各单位的信休,应予投递,一律不得无故退件。
六、专职机要交通员的劳保用品问题:
机要交通员的工作是很辛苦的,其劳保用品应按照机关汽车驾驶、修理人员和机要交通员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误餐费的报销问题,每人每月一般不得超过十五餐。
此项规定,只适用于各区机要交通站的专职搞投递信件的机要交通员。
七、对发信单位的几项规定:
1.各单位每天去机要交通站交换信件时间为上午九时半至下午下班前的一小时。如有会议通知和急件需要当天发出的,请在上午上班后的半小时之内送到机要交通站。当天有信件不取回,影响了工作的,责任由该单位承担。
2.属于登记的文件,是指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和重要信件。普通文件、通知、档案回执等均不属登记范围。
3.机要交通站只负责传递内部的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刊物、函件和一般文件。公开的书籍、刊物、宣传画、私人信件、稿件、油票、粮票、发票、催款单据等一律不得通过机要交通站投递。
4.发出的信件,信封要完好,不得用订书针封口或卷筒式的包装。会议通知、入场券要求在三天前发出,否则,请自行处理,以免误事。
5.市政府院内和成贤街114号院内各单位(行政经费开支的),需要邮寄的信件,可由市机要交通站负责处理,也可以自行邮寄。至于其他各单位以及企业局、公司和拨有专门业务经费的单位(如市统计局等),需要邮寄的信件,一律自行解决。
6.各单位的信件,如需要发给省、市、区、县团级单位的负责人、各级人民代表、各民主党派的负责人、专职机要员的,可写收件人姓名。复群众的人民来信,必须在信封的右上角注明“信访”二字。其他均不得写收件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