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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大中型企业的若干措施

  实行信贷资金和规模的重点倾斜。银行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和规模,在优先支持“双保”企业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市确定的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强化对“电、汽、化、特”协作链的信贷支持,采取以龙头厂为主的上贷下用、下贷上用的灵活方式,实施一条龙系列贷款的有效倾斜。对其当年工业流动资金贷款增量不低于新增贷款规模的60%。
  实行挖、贷挂钩和谁挖谁用的原则。对企业压缩“三项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而搞活的资金,允许留给企业和行业用于正常生产周转,银行不减少贷款,并对生产适销产品酌情增加贷款;对原材料、产品虽有积压,但积极清仓组织推销的企业,其逾期贷款暂不加息;对挖潜不力,边生产边积压的企业,从严贷款。
  增强固定资产贷款调整力度。对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产品前景较好,年内可竣工的基建和技改项目,其扫尾和配套工程资金,原贷款银行优先保证。对列入市年度奋斗目标的重点项目,各银行根据市计委筹资目标,及时足额组织资金到位,支持早投入、早竣工、早收益。
  运用利率杠杆,调整资金结构。对大中型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实行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不向上浮动。
  积极引导企业面向社会筹集建设资金。对市重点企业和项目发行中长期债券,实行审批、发行和上市转让三优先,全市发行中长期债券2亿元;对效益较好的重点企业的季节性、临时性、短期周转的流动资金不足,批准发行短融资债券,人行上半年安排5500万元,弥补专业银行贷款规模不足。
  运用委托贷款和租赁代款,加速企业基础设施改造。入行全年安排专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委托和租赁贷款规模1亿元,其中,委托贷款5000万元,租赁贷款5000万元。
  合理掌握企业周转性、铺底性贷款周期。银行从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流动的周期核定贷款期限,把工作重点放在主动服务,简化手续,盘活存量,提高效益上,切实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环境。
  大力推进商业票据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促进工商联销,提高资金效益,搞活生产流通。入行争取全年增加1亿元切块规模和短贷用于再贴现;各行应安排新增贷款规模10-20%,用于企业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同时,在产品有销路的前提下,对周围专资金暂有困难的企业,可办理抵押贷款。
  支持科技进步。银行积极争取和筹集科技开发资金,增强对浦口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企业新品开发的投入。确保全市科技开发贷款增加3000万元,力争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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