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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批转省监察厅国土管理局关于全省土地行政执法和非农业建设用地专项执法监察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批转省监察厅国土管理局关于全省土地
 行政执法和非农业建设用地专项执法监察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1996年3月8日 苏政发〔1996〕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监察厅、国土管理局《关于全省土地行政执法和非农业建设用地专项执法监察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转发给你们。
  从《报告》反映的情况来看,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土地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违法用地、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仍然存在,在少数地区还很严重。这些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地方的领导对土地管理重视不够,在认识上存在偏差。这说明,土地管理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看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意识。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要切实采取措施保护宝贵的耕地资源,进一步加强土地行政执法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乱占滥用耕地的案件,对重大的土地违法案件,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希望各地对照《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认真检查本地的土地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地把土地管理工作做好。
  
    关于全省土地行政执法和非农业建设用地专项执法监察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批准,我们从去年3月份开始,组织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土地管理部门,对全省1993、1994两年各级土地行政执法和非农业建设用地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执法监察。由于各级政府重视和纪检、监察机关、土地管理部门的努力,此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基本摸清了全省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情况,查清了1993、1994两年违法用地的主要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法用地案件,整顿了土地管理秩序。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专项执法监察情况来看,全省大多数地方能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审批、管理土地。据统计,1993、1994两年全省非农业建设占用土地60127宗,面积355206亩。其中依法审批用地52117宗,面积303528亩,占实际用地面积的85.4%。但违法用地在各级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地方还相当严重,全省共清查出各类违法用地8010宗,面积51679亩(其中耕地34138亩),占实际用地面积的14.6%。土地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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