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关于企业内部承包问题。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主要理顺企业和国家分配关系,承包到企业或企业集团。关于企业内部承包问题,由企业自行决定,可以进行指标分解、责任考核,完善企业内部管理,调动全员职工积极性。
十四、切实加强宏观调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所有承包企业都要加强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要依照
审计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企业、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三级审计、末期的终结审计工作,坚持先审计后兑现制度。各地公证机关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承包合同的管理和监督。财政、税务、物价、劳动、银行、计量、标准等部门要严格监督有关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五、切实加强企业管理,全面提高企业素质。针对目前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的情况,要切实全面加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能耗物耗为重点的企业管理,以节约求增产,向管理要效益。认真抓好定员定额,标准、计量、检测等各项基础管理,并逐步推行管理现代化。要把企业改革、管理、升级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动企业素质的提高。
十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培训。要结合职工群众思想实际,始终一贯地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教育,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艰苦奋斗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加强全员培训,提高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逐步建立一支“四有”职工队伍,同心同德,克服困难,为稳定企业、稳定经济作出贡献。
十七、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积极推行“共保合同”。职工是国家的主人,也是企业的主人,要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人翁作用,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企业在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中,由厂长代表行政、工会代表职工、书记代表党组织,共同围绕目标签订企业内部的“共保合同”,并以契约的形式确定各自的责任,以建立职工与企业责任共负、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企业内部机制。
十八、切实加强对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深化企业改革、完善承包、加强管理,既是治理整顿的要求,也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关系到稳定企业、稳定经济的大事,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都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因企业承包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衔接要求高,各地必须本着“总体规化、分类指导、由点到面、稳定实施”的原则,及早准备,精心组织。当前首先要在抓好审计、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切实抓好承包期的有关衔接工作。各地要对前期承包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积极做好后期承包的准备工作。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工作,要由各市、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明确分工,过去由哪个部门为主抓的,仍由哪个部门负责,以保持这项工作的连贯性与稳定性。各级有关部门都要主动配合,在分管市长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好这项工作。各地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完善工交企业承包的具体实施办法。
十九、完善承包合同,体现包保配套。合同条款要符合法律规范,在签订新一轮承包合同时,既要有企业承包指标,也要有发包方对外部条件的保证指标。目前全面推开尚有困难,应选择部分单位先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