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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方案

  (三)严打行动阶段。积极行动,主动出击,务求实效。各地要组织有关部门并抽调得力人员,逐乡(镇)、逐村、逐场清查地块,核实资源,全面出击,突破重点,查实要案,依法处理,震慑犯罪。
  (四)总结上报阶段。总结经验,及时汇总上报。专项斗争后期,各地要把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999年2月底以前将总结情况上报省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几点要求
  (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专项斗争做为一件大事来抓,确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制定方案,采取措施,迅速行动,取得实效。
  (二)林业、公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查破一批影响坏、危害大的重、特大案件;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对于大案、要案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查处;对于典型的特别是部门违法、法人违法的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可以适时建议司法机关召开公开宣判大会,扩大影响,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对于疑难案件,林业部门、公安机关要组成强有力的专案组排除阻力进行侦破,必要时可请司法部门提前介入,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质量;对于干扰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工作的,无论涉及哪个单位,无论涉及哪个人,都要坚决查清,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省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执法人员要搞好自身建设,提高素质,严格要求,依法办案。对徇私枉法、以罚代刑、接受贿赂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各地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专项斗争的需要。
  五、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这次行动的顺利进行,省政府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王宗璋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王长福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陈永才 省公安厅厅长
      赵向东 省林业厅厅长
      邵树云 省森工总局总局长
      杨喜军 大兴安岭林管局局长、大兴安岭行政公署专员
      林永凯 省林业厅副厅长
      佟以凡 省森工总局副总局长
      王森业 大兴安岭林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公安处
  (联系电话:363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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