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整顿
医疗市场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报告的通知(附报告)
(黑政办发〔1998〕46号 1998年8月7日)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医疗市场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整顿医疗市场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报告
省政府:
几年来,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加速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同时,把清理整顿医疗市场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做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地卫生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
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使医疗市场初步得到了净化。与此同时,为了解决一些医院存在的管理工作、服务工作不到位,群众对服务态度不满意等问题,在全省卫生系统又开展了为时3年的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各级医院从转变服务作风、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入手,增加便民服务措施,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全程监控制度,强化科学管理,确保了基础服务质量,提高了临床技术水平。
尽管如此,在医疗市场和医疗服务质量方面,目前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在医疗市场方面,办医滥和乱办医的问题还没有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至今全省尚有7个地市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没有出台,社会办医、个体开业数量过多和布局不合理的问题还很严重;一些地方擅自放宽对个体和社会办医及国有医院分支机构的审批标准,使许多不具备基本执业条件的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活动;有些医疗机构命名不规范,以大冠小的现象依然存在,也有的医疗机构打着国有医疗机构的招牌实为个人承包;一些地方对社会办医和个体开业疏于管理,流动行医、无照行医,甚至用“医托”等不正当手段欺骗病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医疗服务质量方面,一些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收取病人的钱物,在给病人做检查和用药时收取回扣;医疗安全存在隐患,医疗护理质量尚需提高,院内控制感染措施没有全部落实,急诊急救工作还有漏洞,个别医务人员对病人缺乏同情心、责任感,致使医疗差错、事故时有发生;部分医务人员服务态度生硬,群众很不满意;有些医院医疗工作流程不尽合理,群众就医不方便。为了进一步整顿好医疗市场,认真解决办医滥、乱办医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法规,对辖区内的医疗市场进行认真地清理整顿,坚决取缔不具备办医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加速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卫生资源的效能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