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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贸易厅关于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的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贸易厅关于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的意见
 (黑政发〔1997〕87号 1997年12月12日)


  为加大我省流通企业连锁经营的力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发展连锁经营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流通体制和流通企业的要求,把现代化大生产和专业分工的组织运作原理应用到传统流通领域,改变长期以来分割、封闭的产销关系和批零关系,提高流通企业的规模效益和组织化程度,进而实现大流通带动大生产,促进我省经济快速增长。
  发展连锁经营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以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为重点,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先从大中城市发展,逐步向农村拓展。
  (二)以企业机制转换为基础,促进流通企业公司制改造步伐。
  (三)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鼓励企业跨行业、跨地区,以资产为纽带,衽联合、联营、兼并,实现资产优化重组,优势互补,将连锁经营做实做大。
  (四)坚持扶优扶强,重点扶持经济实力较强、管理基础较好、运营机制较完善的优势企业,尽快形成几个有竞争力的大型连锁企业。
  (五)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坚持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发展规划和目标
  1998年,我省连锁经营工作要在前两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稳步推开。全省10个大中城市都要制订和完善连锁经营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和措施办法。要通过发展几个有影响、有实力、运营规范的连锁公司或连锁企业集团,在全省、全国形成连锁网络。“九五”期间,全省力争发展连锁公司或连锁企业集团50家以上,各类连锁店铺1000家以上。
  三、发展的重点、形式及规范标准
  (一)发展重点
  1、重点在10个大中城市发展连锁经营。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几个先行试点城市要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
  2、重点在大中型商业企业中发展连锁经营,充分发挥大店、名店效应。同时,注重推进粮食、物资、供销和外贸等行业的连锁经营。
  3、重点发展以经营食品、副食品和日用消费品为主的连锁超市和便民连锁店,并适当发展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专业店、综合商场、快餐店等连锁店。
  (二)连锁经营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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