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3月23日,实施日期:2011年3月23日)废止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委
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
(黑政办发〔1997〕63号 1997年12月1日)
为加快我省中小学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进程,现就我省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迎接21世纪挑战、培养跨世纪人才的战略举措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教育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基础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全省正在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到1998年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础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培养了大量合格的劳动者,并为各级各类专门人才的培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和学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应试教育”的倾向,这已经成为困扰中小学教育的一个突出问题。所谓“应试教育”是指在教育实践中客观存在的偏离受教育者群体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单纯为应付考试、争取高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一种倾向。它主要面向少数学生,忽视大多数学生的发展;偏重知识传授,忽视德育、体育、美育和生产劳动教育,忽视能力与心理素质培养;以死记硬背和机械重复训练为方法,妨碍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使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挫伤了他们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全面素质的提高。这种倾向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更不利于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经过多年教育改革实践证明,实施素质教育是克服“应试教育”的有效措施,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的必然选择。
正在实施的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特征在于它的普及性和全面性,这就要求教育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强调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协调地发展。我国正处在一个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社会发生深刻变革和进步的时代。未来人才的素质对现行教育观念和教育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次性学校教育将转变为终身教育,各级各类教育都要把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作为重点,在基础教育阶段,更要使学生打好德智体等方面的基础,提高终身学习和发展的能力,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奠定人才和智力基础。
二、全面理解和把握实施素质教育的内涵和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