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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黑龙江省征收社会事业建设费的规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
 《黑龙江省征收社会事业建设费的规定》
 (省人民政府第26号令 1998年12月21日)


  1998年12月21日,田凤山省长签发省人民政府第26号令,决定废止《黑龙江省征收社会事业建设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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