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调整、充实各级粮食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粮食管理干部队伍
(一)全面考核。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对地市县(市)粮食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全面考核。通过考核,全面掌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为调整、充实、交流奠定基础。
(二)调整充实。对地市县(市)粮食局的领导班子,凡是不团结,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不适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需要的;工作严重失误,造成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的;在清查审计中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的;执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不坚决,思想不解放,畏难退缩的;能力较差,工作平庸,群众威信低的,都要进行调整。不称职的领导成员要调整出领导班子;年龄偏大、身体较差的,可改任非领导职务。在调整的同时,积极选拔那些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解放,执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坚决,懂经济,会管理,特别是优秀的年轻干部,充实地市县粮食局领导班子。要严格控制领导职数,对现班子超过规定领导职数的,要在调整中消化到规定的职数内,不得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
(三)交流轮岗。为优化班子结构,全面培养锻炼干部,推进廉政建设,对长期从事粮食工作,任正职5年以上,并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交流的地市县(市)粮食局长可进行交流轮岗。地市、县(市)粮食局长原则上在地市、县(市)内的直属部门之间交流轮岗,具体由当地党委征求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后确定人选,由同级组织部门协调落实;对地市粮食局长年龄在50岁以下,县(市)粮食局长年龄在45岁以下的,也可异地交流,具体由当地党委征求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后提出人选,报上级组织部门协调落实。
(四)培训提高。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制定规划,统筹安排,利用党校、粮食干校分期分批地对领导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当前主要是全面、系统地学习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文件,准确把握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全面提高和增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的政治、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的需要。
(五)大力整顿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领导班子。坚决清除腐败分子,撤换不称职的负责干部,建立企业负责人适当交流和轮换制度,把政治、业务素质好的充实到领导岗位,特别要注意选拔和配备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并实行定期考核、培训和离任审计制度。对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领导班子的整顿以及负责人和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照上述规定,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实施。
(六)加强领导。各级党委要从实施和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搞活粮食流通、建设农业强省的大局出发,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确保调整、充实、交流和培训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整顿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领导班子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进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切实做好组织、协调、落实、指导和检查等项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部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对被确定为交流对象的干部,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或借机突击提干、突击花钱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妥善安排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对异地交流的干部,有关部门应妥善解决其家属工作、子女就学及住房等问题。从1999年3月15日开始到4月底,要完成对地市县粮食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充实和交流工作;从1999年5月1日开始至6月底,要完成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领导班子整顿工作。具体办法由省委组织部另行制定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