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联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
(哈政发法发〔1997〕18号 1997年8月13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驻哈部队:
为加快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市政府决定,在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联企业,可参照《哈尔滨市鼓励外商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的若干规定》(哈政发法字〔1995〕5号)和《
哈尔滨市鼓励在经济技术开发区举办内联企业的规定》(哈政发法字〔1995〕6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