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批发企业调整收缩后的富余人员,可采取分散分流的办法:一部分可在本行业或其它行业进行安置消化;一部分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破产精简的,可由劳动部门接纳,职工待业金从劳动保险社会统筹中解决;一部分可采取停薪留职或内部承包的办法,组织他们从事个体经营,工商部门要创造条件,发放营业执照,鼓励国营职工进入各类市场。
(三)下决心拍卖、破产一部分企业。对连年亏损,扭亏无望,但尚未空壳的企业要拍卖一部分。既可以卖给内部职工,组成联合经营的集体企业。也可以分解为个体经营,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还可以通过卖小点、建大点的办法,形成一定规模,增加生存发展的能力。对连年亏损,扭亏无望,且产不低债的企业,要下决心依照《破产法》实行破产。对拍卖、破产企业的人员安排,可采取分散分流办法解决。
(四)县级所有行政性公司,要一律转为实体型公司,取消行政管理职能。今后企业改革的方向主要是随着市场机制的建立,实行自我约束,将来统管社会商业问题,可通过组建行业协会的办法来解决。今年年底前,县级行政性公司转向工作要搞完。
(五)打破“三铁”要有实质性进展。当前,在破“三铁”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干部聘任容易解聘难,工资上去容易下来难,职工进来容易出去难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要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从企业内部看,打破“三铁”要着眼于转换机制、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效益。从外部条件看,劳动、保险等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一整套的社会保障体系,使解聘人员真正做到老有所养,生活有保障;同时,要广开门路,使被转入劳务市场的人员,有广阔的就业机会。
(六)要加快一条街、小特区和各类批发市场建设。各级政府、财政、税务、工商、城建等有关部门要在资金上、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商业部门要广泛筹资,把银行资金、部门资金、企业资金及个体户资金筹集起来,用于发展具备一定规模、辐射力较强、吸引力较大的商业一条街、小特区或专业批发市场。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考虑资金可能,能土则土;又要考虑经济发展需要,能洋则洋,注意上档次、上水平。在市场建设的宏观布局上,要建立以资源、产品、基础设施、地理位置等为依托的、以大型国合商业企业或企业集团为主体的各具特色的批发市场。长春市可建立粮食、轻工产品和副食品市场;吉林市可建立纺织服装市场;四平市可搞综合性的批发市场;白城市可建立毛纺织品市场;珲春、延吉市可建立面向南北朝鲜和独联体及东欧国家的开放型市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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