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广泛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正确发挥理论的先导作用,改变传统的凭经验进行教育决策的方式,努力构建教育科研与行政“双轮驱动”的运作机制。教育科研部门、教研部门、师范院校、教育学校都要在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为中心,确定课题,精心组织研究。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要在经费、人员、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于那些有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应及时加以推广,并视其实效给予奖励。
三、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一)教育教学活动,特别是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办学条件和一些保障性措施只有通过这个渠道才能发挥其作用。基础教育的成绩很大程度是从这一渠道反映出来的;“应试教育”的影响很大程度也是从这一渠道暴露出来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育教学过程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攻方向和难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善于总结过去,勇于开辟未来,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使改革有所突破和进展。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要从教育内部应该做也能够做到的规范行为做起,逐步优化教育教学过程。改革的目标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以教学为中心不能动摇,提高教学质量不能动摇。这里的“质量”是指学生的整体知识与能力,德智体诸育的综合素质的高低。提高的途径和方法是在办好每所中小学,面向每个学生的前提下,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得到发展。
为使这项工作得以落实,特重申和规范以下教育教学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单位乃至个人严肃查处;凡是挂教育行政部门授予荣誉牌匾的或是获得其他奖励的要通报撤销,并在三年内不得评奖。
--要认真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教委印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突出抓好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五爱”教育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为基础的德育工作,在德育的实效上下功夫。改革义务教育学段对学生判断式评语为正面鼓励性评语。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污辱学生。
--要全面落实课程计划和课程方案,落实国家教委《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调整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的意见》(教基〔1998〕1号),努力建立适应素质教育的课程教材体系。每所中小学要做到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包括必修课、选修课、活动课)。特别要加强音、体、美、劳及活动课等薄弱学科的建设,重视社会实践和实验教学,在培养学生动手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适应社会生活生产能力上下功夫。要按照国家教委的有关精神,完善地方性教材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