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同市食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

  (一)生产、经营熟肉、凉拌、冷饮食品,应配备专室、专用工具、容器和冷藏、消毒设施,有专人管理;
  (二)接触食品的器物不得直接放置地上,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涂料应无毒、无害,机具润滑剂使用食用油;
  (三)经营食品、化工品应设专柜,分类存放;
  (四)入口食品不得使用废旧书报纸、非食用塑料制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包装和无包装销售;
  (五)运输食品的车辆使用前清洗消毒,有防尘、防蝇设施,不得与非食用物品同车混装;
  (六)制售羊肉串应使用不锈钢扦,以电为热源。
  第八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的;
  (二)用非食用物质催生的豆芽;
  (三)兑制的酱油;
  (四)用糖精、香精、色素兑制颜色水、汽水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饮料;
  (五)无包装和染色的膨化食品及其他专供儿童食品;
  (六)吹制糖人,搅制的棉花糖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小杂食品;
  (七)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和无商标的定型包装食品。

第三章 食品添加剂、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生

  第九条 经营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经营、使用不合格产品和非指定工厂的产品。
  第十条 凡生产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原材料及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设备,须报市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检验,确认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 生产塑料食具和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时,应在产品包装或产品上注有食品标志,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和卫生合格证书。回收塑料的制品不得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和设备。
  第十二条 运用未批准的原材料生产食品及容器、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的单位,投产前应提出产品卫生评价和营养评价所需资料和样品,报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审批。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