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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卫委等四部门《关于实施“51510工程”为我市乡镇企业培养急需人才的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卫委等四部门《关于实施
 “51510工程”为我市乡镇企业培养急需人才的意见》的通知
 (1994年1月11日 津政发〔199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教卫委等四部门《关于实施“51510工程”为我市乡镇企业培养急需人才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关于实施“51510工程”
          为我市乡镇企业培养急需人才的意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乡镇企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在乡镇企业发展过程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人才短缺,从业人员的素质与经济高速发展的需求极不适应。据调查,我市现有乡镇企业四万多家,从业人员94万余名。从职工文化结构上看,大专以上学历的占职工总数的0.7%,中专、技校毕业的占2.1%,高中文化的占17.4%,其余近80%的职工仅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从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上看,具备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仅占职工总数的3.4%,且大多数为初级技术人员。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的现状,已成为制约我市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为加速培养我市乡镇企业急需人才,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养任务和目标
  从一九九四年起,用5年时间,培养1万名高等专业技术人才,5万名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对10万名职工进行岗位培训(简称51510工程)。
  通过实施“51510工程”,在我市建立起城乡一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为乡镇企业培养急需人才的教育服务体系。为乡镇企业发展输送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的各类急需人才,使乡镇企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逐步适应乡镇企业高速发展的需要。
  二、培养形式
  实施“51510工程”,以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成人学校为依托,采取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规范化培训与适应性培训相结合,脱产培训与在职培训相结合,远距离教育与面授教育相结合等多种方式。
  利用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广播电视大学、高等自学考试,培养1万名大专以上的专业人才,年均招生2000人。
  利用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农村成人中专学校、农业广播学校、广播电视中专、中专自学考试和技工学校,为乡镇企业培养5万名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年均招生1万名。
  利用乡镇企业的市、区(县)、乡、村四级培训网络和电教网络,农村区(县)、乡(镇)、村三级成人教育办学网络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行业中的关键岗位和技术工种职工10万人进行岗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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