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观念,增强改革开放意识。通过深化改革,渡难关、促稳定、促发展。
——继续坚持以企业改革为中心,以增强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为重点,相应进行多方面的综合配套改革。
——以发展外向型经济为目标,把改革与发展、改革与开放结合起来,围绕发挥三个开放地带(滨海地区、市区、郊县)的作用,改革体制,调整政策,进一步提高天津的开放度。
——遵循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计划地放开,有控制地搞活”的方针,改善和健全地方宏观经济管理,促进市场发育,激发经济活力。
——配合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把深化改革同加强企业管理、促进技术进步、开展双增双节进一步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提高企业素质。
二、关于企业改革
(一)坚持和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做好两期承包的衔接工作。在认真做好第一轮承包的审计、兑现、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大稳定、小调整,兴利除弊、完善深化,分类指导、重点扶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完善和落实第二轮承包。
1.承包主体。新一轮承包的主体仍为独立核算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具体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由各工业局及重点单位对市承包;第二层次按照市里的有关规定由企业对各工业局承包。
2.承包形式和期限。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市对工业各局(公司)采取基数包干;局对企业一般采取基数递增包干办法或超收分成办法,个别的可实行基数包干办法。具体形式由市、局确定。承包期限,局(公司)对市承包为三年。企业对市、局按以下原则掌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确定“八五”发展计划和技改计划的企业,可承包到“八五”期末;生产经营、经济效益比较稳定的企业承包三年;生产经营不稳定的企业可一年一定。
3.承包基数。对企业,按照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兼顾,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逐步增强企业后劲的原则,以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0年三年实现利润的平均值为参数,考虑以下因素进行调整:一是确保财政收入和局的合理费用开支;二是企业技改自筹资金,归还技改贷款任务,新项目投产后产生的效益;三是逐步解决企业历年挂帐损失;四是适当考虑同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
4.承包内容和考核指标。承包双方签订承包协议书,一般要明确规定应考核的主要经济指标、企业后劲指标、企业管理指标、工效挂钩指标。市对局,市、局对企业实行“三保一挂”(保上缴利润、保以利还贷、保技改目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局对企业除实行“三保一挂”外,其他承包项目由局确定。在面上完善承包内容的同时,拟选择一些企业试行分档挂钩,企业承包上缴利润指标除必保最低档次外,再增设两三个较高档次,相应规定累进挂钩系数,由企业自选。
5.企业约束机制。一是改进工资分配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关系,防止消费基金不合理增长和分配不公。企业新增工资要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要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要推广色织工业公司的“一级品质量工资”和铅笔厂的“自选标准、分档达标”等工资分配办法,有条件的企业要大力推行计件工资制。要建立工资储备金制度,以丰补歉。二是合理使用企业留利,逐步从企业留利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建立风险基金,平时可用作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完不成承包上缴任务时可用以抵补。三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