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任务:一是逐步改革低租金制度,在统一公房租金标准的基础上,逐步把公房租金提高到包括维修费、管理费、折旧费三项因素、并力争达到包括投资利息、房产税在内的五项因素构成的成本租金。新分配公房实行新的租金标准。租金提高后可以适当给职工以补贴。二是本着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建设投资新体制,发展住房合作社和商品房开发公司,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多种形式的筹资建房;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买房;建立多层次的住房基金。三是在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同时,健全和发展房地产业。要逐步建立住房设计、开发、建设、修缮、服务体系;发展住房金融业务、房产评估体系和房产交易市场等。
(七)关于农村改革
1.继续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稳妥地发展土地规模经营。
2.坚持粮食及农副产品的合同定购和议购制度。进一步完善蔬菜及副食品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体制。积极发展城郊型、外向型农业。
3.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稳步健康地发展乡镇企业和外向型经济,合理发展多种经济成份,保持农村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八)关于地方经济调控体制改革
按照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要求,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逐步建立以国家计划为主要依据,经济、行政、法律手段相配套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和制度,特别要改革政府经济管理方式,健全间接调控机制,更好地运用价格、信贷、税率、汇率等经济杠杆调节经济运行。
1.改革财政体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实行分税制,要做好准备工作,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进行。当前要积极推行复式预算制度。相应改革区县财政体制,适当提高市级财政的财力;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保证重点生产建设资金需要。贯彻经济决定财政的指导思想,理顺分配关系,增强财政调节经济的能力。强化税收管理,严格以法治税,充分发挥税收在增加财政收入和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
2.改革计划体制。改进指令性计划管理,运用价值规律,提高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健全指导性计划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市场调节的宏观引导。建立科学的计划程序和决策责任制,逐步把计划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全社会经济活动的预测、规划、指导和调控上。改革投资体制,逐步改变现行的按生产能力和投资限额划分项目审批权限的办法,实行按产业政策,分行业、分产品确立项目审批权限。理顺计划、财政、银行以及其他经济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计划部门综合平衡、执行产业政策和综合协调经济杠杆的作用,形成计划、财政、金融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的体系。建立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实行以国民生产总值为主要内容的核算和考核制度;加强和改进审计、统计、物价、劳资、税务、信息、计量、工商行政等部门的管理,更好地为调控经济运行服务。加快地方经济法规的建设,促进经济调控的法制化、规范化。
3.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化,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要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把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以直接管理为主转向以间接管理为主,搞好规划协调、服务、监督。同时要强化经济综合部门和调节部门的作用,精简合并业务重叠、分工过细的机构,改进管理,提高效率。相应发展行业协会和同业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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