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状况,在坚持全民所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适当发展其他多种经济成分,特别要注意发挥它们在发展第三产业方面的作用,并加强引导和管理。
(三)基本理顺比价关系,整顿“双轨制”,初步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使多数商品价格在市场中形成,有些商品价格要同国际市场价格衔接。
(四)完善市场体系,健全市场规则,特别是要建立比较发达的金融市场和商品市场,扩大和强化我市作为开放型、多功能的经济中心和现代化港口城市的作用。
(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养老、待业、医疗保险制度。
(六)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改革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地方宏观调控体系。
四、几项重点改革
(一)关于企业改革
企业改革的重点是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八五”期间改革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和承包经营责任制,改善企业经营机制,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企业的技术进步机制,并努力为企业创造大体平等的竞争环境。与此同时,进行“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经营方式的试点,为最终建立起机制活、效益高、重视资产增值、基本适应国际经济运行惯例的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条件。
1.采取多种途径,分期分批改善企业机制,增强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理顺党、政、工三者关系,调动经营者和职工两个积极性。继续完善承包制,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地通过“嫁接”外资,改造老企业;实行城乡企业联营或“一厂两制”等。同时分期分批选择部分大中型企业进行带有突破性的改革试验。
在实事求是调整承包基数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分档挂钩、自选标准的承包办法。积极推行全员承包。继续完善企业工资总额与效益挂钩的办法。建立承包风险基金,逐步改变包盈不包亏的状况。
结合加强企业管理,配套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切实改进企业内部分配制度,进一步克服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全面反映职工劳动质量和数量的工资制度。有条件的,实行计件工资制。对技术工种工人进行定期考工升级,逐步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苦、累、脏等工种,可采用特岗工资制,吸引企业职工进岗或社会待业青年就业。继续发展“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建立厂内待业保险制度。
建筑业改革的重点是,调整结构,搞活大中型建筑企业,扩大招标范围,鼓励竞争,优胜劣汰;扩大承包范围,实行项目管理,多搞“交钥匙”工程;划小核算单位,改进用工制度,提高专业化水平,优化队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