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委、乡镇企业局、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八五”期间进一步发展我市乡镇企业的意见》的通知[失效]

  要继续加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使环境状况明显改善,减少人身伤亡和火灾事故,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八、拓宽流通渠道,强化经营销售工作
  要树立市场观念、竞争观念和经营意识,加强市场预测,拓宽信息渠道,强化经营销售工作,努力搞活流通。要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供销部门的建设,有条件的乡镇都要建立乡镇企业的供销服务机构。乡镇企业供销服务机构可以经营乡镇企业所需的重要生产资料,开展物资串换业务。要以产品销售为龙头,不断扩大经营服务范围,逐步形成市、区县和乡镇三级经营销售网络。要注意划清政策界限,允许供销人员工资收入实行联购、联销、联收货款、联收信息的办法,保护和调动乡镇企业搞活流通经营的积极性。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凡有利于搞活经营、发展生产的措施,有关部门都要给予支持。各区县要从本地产品结构的实际情况出发,有计划地开办若干个各具特色和一定规模的专业市场,建立开放式的市场流通体系。
  九、进一步深化改革,充分发挥乡镇企业机制灵活的优势
  要继续探索乡村两级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形式和办法,强化企业的自主经营权;继续稳定和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努力克服短期行为;继续搞好以车间、班组层层承包责任制、科室后勤岗位责任制、厂币结算制、供销人员效益提成制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内部管理体制的配套改革,把深化改革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促进管理的现代化。
  要进一步处理好积累与分配的关系,健全积累机制,完善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乡镇企业职工的收入要同产品质量、经济效益、技术进步以及自身素质的提高挂钩,企业消费基金增长幅度要低于利税增长幅度。各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减轻企业负担。要保证乡镇企业税后利润的60%以上用于发展生产。要逐步提高企业自有资金的比例,改变目前负债经营的状况,努力增强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
  十、切实加强对乡镇企业的领导
  郊县各级领导,要切实把发展乡镇企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继续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市政府制定的一系列鼓励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八五”期间要继续执行。同时要根据乡镇企业发展的需要,适时制订鼓励和引导乡镇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发展出口创汇,扩大企业规模,实行节能降耗、强化培训和引进人才等方面的有关政策。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