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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通知[失效]

  2.建设布局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继续搞好建设布局和工业布局。加快滨海地区的开发和建设。后十年和“八五”期间,新建和迁建的骨干工业项目,一般要安排在滨海地区建设。有计划地将市区的一批耗能高、耗水多和生产一般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企业扩散到郊县和外地,改变市区内工业过分集中的状况。市区要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工业向更高水平发展。继续开发海河下游工业区和滨海地区,逐步实现工业重心东移。结合工业调整改造,积极发展近、远郊卫星城镇。进一步搞好县城和乡镇建设,逐步实现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生产力的合理配置。继续搞好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和分区规划的制定工作。
  3.水源建设和城市防讯
  水源建设,主要是继续完善引滦入津配套工程,搞好水源工程的维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同时扩大海水的综合利用和城市污水的处理再用。加强管理,搞好节约用水。配合国家南水北调入津工程,相应搞好境内配套水源设施建设。继续搞好防汛工作,加快河口清淤、做好海塘加固,加强一、二级河道的治理和利用,不断提高防洪标准,确保汛期安全。
  4.环境保护与整治
  继续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使环境保护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环境保护,重点解决水、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污染问题。抓好环境综合整治,治理重点污染源。到“八五”末,大气环境质量力争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工业废水治理率由50%提高到70%,城市污水处理率由19%提高到38%,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30%,提高到60%,“九五”末达到90%以上。区域噪声均值由61分贝,“八五”末降到60分贝,“九五”末降到55分贝。环境整治,重点搞好水源保护,土地盐碱化防治,水土保持等工作,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逐步完善环卫设施,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继续采取措施控制地面沉降,“八五”期间地面沉降速率要由每年30毫米降到15毫米以内。加强对地震的监测、预报和各种建筑设施的防护,增强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继续搞好国土规划,配合国家完成京津唐地区国土总体规划。尽快完成我市国土规划的制定工作。加强国土政策研究,完善国土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政策和立法在国土开发整治中的作用。
  六、人民生活和其它社会事业
  (一)居民收入和消费结构
  在生产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全市居民实际消费水平,十年平均每年增长3%。
  随着收入的增长,城乡居民的消费,在数量和质量上将进一步提高。居民饮食结构继续改善,营养水平明显提高。高档衣着的比重增加。城市居民居住面积、生活煤气化率、热化率有新的提高,“八五”末,城市人均居住面积达到7.2平方米,煤气化率达到90%以上,热化率达到20%;“九五”末人均居住面积达到8平方米,热化率达到40—60%。居民拥有的高档耐用消费品的数量继续增加,全市每百人拥有的电话机由3.6部,“八五”末增加到8部,“九五”末增加到15部。
  (二)人口与就业
  人口问题是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八五”期间,我市仍处在建国以来的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期,人口增长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必须增强人口意识和人均观念,坚持从严从紧控制人口增长的方针。继续搞好晚婚晚育、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大力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努力消除早婚、早育,同时做好优生优育工作。计划生育的重点仍然是农村,要采取有效措施,把农村人口出生率降下来。进一步加强对常住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八五”期间,全市人口年增长率控制在12‰以内,比“七五”低3个千分点,其中,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7.1‰,比“七五”末减少2.7个千分点;机械增加人口平均每年不超过3万人。到1995年,全市人口控制在920万人以内。“九五”期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2‰以内,到2000年,全市人口不超过970万人。
  “八五”期间,要继续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安置城镇待业人员,期末待业率控制在3.5%以内。采取“一主多副”、发展第三产业等措施,安置好企业富余人员。积极疏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安置,严格控制农转非人数,“八五”期间,农转非人口不超过15万人,平均每年3万人左右。
  (三)社会保障事业
  尽快建立和逐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使社会保障事业逐步做到社会化、网络化。进一步促进老年事业发展,多种途径增加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充分发挥区街作用,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优抚、救济等方面的工作。继续关心残疾人,妥善解决他们的康复、劳动、生活和教育等问题。积极发展城乡养老、待业和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事业,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四)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进一步发展文化艺术事业,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办好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等文化活动场所,建设艺术宫、科技馆,搞好名胜古迹的维修和保护,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到“八五”末,出版达到12亿印张。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98%,广播节目由5套增加到7套,电视节目由4套增加到6套。逐步发展有线电视。建设广播电视中心。增加妇女、儿童活动设施。
  卫生事业,贯彻“以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中西医协调发展,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针。多渠道增加卫生投入,完善市、区、县三级医疗卫生网,改善医疗条件,提高医疗水平。逐步完善市级综合医院和一批专科医院,建设第二儿童医院。充实保健机构,加强对重大疾病的监测和防治,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5‰以内。到1995年,全市医院病床达到3.6万张,比1990年增加2700张,每千人口病床3.9张。到2000年达到4.1万张,每千人口病床4.2张。
  继续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快竞技体育发展,增强人民体质。建成跳水馆和一批群众性体育场所。建设体育中心。
  七、经济体制改革
  (一)改革的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贯彻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企业、市场、宏观调控三个环节的综合配套改革,逐步理顺和规范一些基本的经济关系,重点是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特别是基层与群众的积极性。
  ——从天津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稳妥推进,配套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走出一条符合天津市情的路子。
  ——与发展紧密配合,把经济工作中的难点作为改革的重点,为实现天津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服务。
  ——与开放紧密结合,围绕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需要,积极调整生产关系,逐步建立适应发展外向型经济的体制和机制。
  ——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加快改革步伐。同时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在稳定中推进改革,以改革促进稳定。
  (二)改革的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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