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部分政策措施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1月29日 实施日期:2002年1月29日)停止执行(原因: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卫委等五部门
《关于发展我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1991年5月15日 津政发〔1991〕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教卫委等五部门《关于发展我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关于发展我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普通中等教育的结构改革,我市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得到迅速发展。目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包括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未统计中等师范学校)共有二百九十七所,在校生八万九千八百人。中专、技校和职校在校生与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达到一比零点八一。十年来,共培养出中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八万三千人,技术工人十万零五千人,农村有一技之长的新型劳动者一万零六百人,为我市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市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发展中还存在缺乏统筹规划、学校布局与结构不尽合理、办学条件较差等问题。为使我市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进一步得到发展,根据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和我市的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今后十年的发展目标
十年内要建立起适应我市实际需要和面向二十一世纪的、规模适宜、布局与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社会主义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其规模、布局、结构、层次要同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达到教育先进城市的水平;建立起支持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服务系统;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法规建设,逐步建立督导、评估制度;理顺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体制,形成一个既便于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又能调动各方面办学积极性、充分发挥学校活力的体制。
二、“八五”期间的发展目标
(一)各类职业技术学校与普通高中的招生人数,市区保持六比四,郊区、县力争达到一比一。五年内,中专学校在校生达到三万四千人,技工学校在校生达到三万七千人,职业学校在校生达到三万五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