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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90年9月)

                        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实施后,已依法执行。

20. 批转市外经贸委、市   津政发     已被《天津市进一步发
    经委《关于落实对外   (1984)  展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
    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   119号    的若干规定》(津政发
    偿贸易中有关政策问           〔1988〕91号)代替。
    题的报告》
21. 批转市科委拟订的    津政发     1989年10月11日市人大
    《天津市科技人员继   (1985)  常委会通过了《天津市
    续教育暂行规定》    117号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规定》,原暂行规定应
                        废止。
22. 天津市进出口商品报   津政发     该办法对非法检的进出
    验、申报管理办法    (1987)  口商品实行申报与《中
                92号     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
                        品检验法》的规定不一
                        致。实际工作中已依法
                        执行。
23. 批转市经委、外经贸   津政发     已不适应现实工作需
    委拟订的《天津市奖   (1986)  要。
    励纺织、服装产品提   138号
    高质量、提高出口
    售价实施办法(试
    行)》
24. 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   津政发     1988年9月2日国家商
    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督   (1987)  检局印发了《“三资企
    管理办法        92号     业”和“三来一补”贸
                        易方式进出口商品检验
                        管理办法》,工作中已
                        照该办法执行。
25. 天津市进出口商品检   津政发     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
    验监督管理处罚办法   (1987)  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
                92号     条例》制定,1989年8
                        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
                        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实施后,已依法执行。
26. 天津市引进设备检验   津政发     1989年8月1日《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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