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行失效的二十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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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 称 文号 失 效 原 因
1. 各单位包干供给制干部家 1952年1 调整对象已不存
属住用公产房屋使用办法 月2日市 在。
的决定 政府津产
字5号
2. 市人委关于中央驻津单位 1957年11 适用期已过。
所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住 月1日津
用公房收费办法的批复 人厅秘士
392号
3. 统建房屋统一管理暂行办 1958年5 适用期已过。
法 月17日市
人委核准
试行
4. 天津市关于调运粮食、农 市 人 委 1985年10月7日
产品、种子、苗木实施检 1964年3 市政府颁布了
疫措施的暂行规定 月19日颁 《天津市植物检
布 疫实施办法》,
此规定失效。
5. 市革委批转市房管局《关 津 革 发 调整对象已不存
于严格控制拆除震损房屋 (1977) 在。
的规定》 13号
6. 关于认真执行市革委发布 津 革 发 适用期已过。
的《关于拆除临建的通 (1979)
告》的通知 36号
7. 天津市计量管理试行办法 津 革 发 1985年9月6日
(1979) 全国人大常委会
105号 通过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计量
法》,原办法失
效。
8.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 津 政 发 适用期已过。
的《统计干部技术职称暂 (1980)
行规定》的意见 120号
9. 关于加强市场管理、打击 津 政 发 1987年9月11日
投机倒把活动的暂行规定 (1980) 市政府颁布了
125号 《加强市场管理
稳定市场物价取
缔投机违法活动
的暂行规定》,
原规定停止使
用。
10. 市政府关于安置震灾无房 津 政 发 调整对象已不存
居民住房、拆除临建棚的 (1981) 在。
若干规定 187号
11. 天津市查处投机倒把暂行 津 政 发 1987年9月17日
办法 (1982) 国务院发布《投
22号 机倒把行政处罚
暂行条例》,原
暂行办法失效。
12. 关于整治海河两岸的通告 1982年9 阶段性工作已结
月25日市 束。
政府发布
13. 天津市引滦工程占地拆迁 津 政 发 调整对象已不存
安置补偿办法 (1982) 在。
130号
14. 批转市水产局《关于调整 津 政 发 1985年3月11日
购销政策改善城镇居民水 (1983) 中共中央发出了
产品供应的报告》 88号 《关于放宽政策
加速发展水产业
指示》,原报告
失效。
15. 关于蔬菜实行零售最高限 津政办发 针对当时的情况
价的安排意见 (1983) 而定,已过时。
109号
16. 关于确保滦河水顺利入津 津 政 发 阶段性工作已结
做好供水工作的通知 (1983) 束。
123号
17. 批转市水产局《关于海水 津政办发 1985年3月11日
产品购销政策实施办法的 (1983) 中共中央发布了
报告》 126号 《关于放宽政策
加速发展水产业
指示》,原报告
失效。
18. 批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 津 政 发 1984年实行第二
行《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 (1983) 步利改税后,原
试行办法》的具体意见 84号 意见失效。
19. 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对个 津 政 发 1984年9月18日
体商贩和部分集体商业企 (1983) 国务院发布《中
业实行由批发、工业等部 137号 华人民共和国营
门代扣零售环节工商税的 业税条例(草
管理办法》的通知 案)》后,原管理
办法失效。
20. 关于一九八三年奖金发放 津 政 发 适用期已过。
问题的通知 (1983)
143号
21. 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 津政办发 1988年9月8日
行制定的《对违反现金管 (1984) 国务院发布《现
理规定的处罚试行办法》 10号 金管理暂行条
例》后,原试行
办法失效。
22. 天津市公路养路费征收实 津政办函 1989年4月28日
施办法补充规定 (1984) 市政府批转市政
25号 局拟订的《天津
市公路养路费征
收实施办法补充
规定》颁布后,
原补充规定失
效。
23. 天津市保护淡水及沿海滩 津 政 发 1989年6月21日
涂水产资源规定(试行) (1984) 市人大常委会通
129号 过了《天津市实
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渔业法〉办
法》后,原规定
失效。
24. 批转市政工程局《关于调 津 政 发 1990年1月17日
整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和 (1984) 市政府批转市政
范围的请示》 207号 局《关于调整我
市公路养路费征
收标准的请示》
发布后,原请示
失效。
25. 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 津 政 发 1985年7月3日
《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 (1985) 国务院对《国营
定》的通知 38号 企业奖金税暂行
规定》进行修
订,并重新发布
原通知失效。
26. 批转市物价局《关于我市 津 政 发 针对当时的情况
当前物价情况和控制物价 (1985) 制定,适用期已
措施的报告》 168号 过。
27. 关于和平区老楼与平房区 津政办发 调整对象已不存
煤气入户安装条件的试行 (1986) 在。
规定 173号
28. 批转市物价局《关于加强 津 政 发 针对当时的情况
物价管理坚决稳定物价的 (1988) 制定,适用期已
报告》 160号 过。
29. 印发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 津政办发 适用期已过。
买领导小组《关于一九八 (1986)
六年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29号
工作安排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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