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
一九九0年改善农村人民生活十项工作的决定
(1990年3月5日 津政发〔1990〕29号
一九九0年三月五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九九0年,我市农村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在大力加强农业,努力发展城郊型经济,建设副食品生产供应体系的过程中,要继续坚持为人民办实事的原则,努力为改善农村人民生活多办实事。为此,决定做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巩固发展扶贫脱贫成果。稳定对老区、山区、库区的扶持政策,重点支持蓟县于桥水库迁建村和宝坻县尔王庄水库托地严重村的经济开发,使库区一百五十三个贫困村的人均收入进一步提高。切实安排好非贫困村困难户的生活,因地制宜地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尽快脱贫致富。
二、加快推进科技兴农工作。大力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农村科技水平,促进科技致富。组织科技人员下乡,继续实行“星火”计划。再装备二十个乡的科技推广站。建设武清县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和西郊区五千亩现代化园田试点工程。完成一万亩园田暗管排灌工程,大力推广节水措施。着手建设市级玉米良种场。续建武清化肥厂。推广“吨粮田”、“中低产田改造”等一批农业科技示范项目。
三、多条渠道繁荣农村市场。稳定农副产品收购政策,搞好农用生产资料供应。发挥供销合作社主渠道作用,大力组织工业品下乡,多渠道增加商品投放,确保农村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着手建设北郊蔬菜批发交易市场,逐步解决交菜难问题。加强市场管理,整顿农贸集市秩序。强化物价监督检查,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四、大力发展乡村交通能源。巩固乡村公路建设成果,建立乡村公路养护基金,完善管养措施,提高道路完好率。发展沼气综合利用户一千四百户,推广太阳能热水器一万平方米、省柴节煤炉灶一万七千个,建成太阳能取暖房三千平方米。继续完善五县城关及部分乡与市区直拨电话。
五、认真办好农村教育事业。改造、翻修中小学危陋校舍十二万平方米,新建实验室、阅览室等二万平方米。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再在四十个乡镇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继续完善农村成人教育三级办学网络。积极开展扫除文盲工作。
六、继续改善农村饮水条件。积极维护近年新建的饮水设施,提高使用效率。采取打深井、修管道、建水窖等形式,解决北部山区三十五个村的饮水难。巩固除氟成果,再完成二十个饮水除氟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