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委办公室、市园林局
《关于加强我市集贸、摊群市场内树木和绿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1993年1月7日 津政办发〔199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园林局《关于加强我市集贸、摊群市场内树木和绿地管理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关于加强我市集贸、摊群市场内树木和绿地管理的意见
经过全市人民和各行各业的共同努力,我市城市绿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均公共绿地已达二点三四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13%。但是,距国家要求和我市“八五”计划、十年规划的绿化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数年,要使我市绿化水平再上一个台阶,除了进一步搞好绿化建设外,必须下力量巩固已取得的成果。
目前,随着集贸、摊群市场和商业网点的发展,绿化管理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据对市内六区的调查,现有永久性、半永久性各类占路市场一百七十二处。这些占路市场范围内原有树木四万八千四百株,由于一些树木遭受烟熏火燎、污水浸泡、捆绑钉楔、车辆挤撞以及病虫危害等原因,现仅存三万九千二百株,已损失九千二百株。此外,占路经营者未经批准擅自砍树、侵占绿地的现象也日渐增多。为加强对集贸、摊群市场内树木和绿地的管理,维护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以良好的城市绿化环境迎接四十三届世乒赛在我市举行,现就加强集贸和摊群市场内树木、绿地管理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广泛宣传绿化法规,坚持以法护绿。各级绿化园林管理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
城市绿化条例》和《
天津市绿化造林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绿化法制观念,强化全民爱绿护绿意识。大力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对严重损害树木、绿地的违法、违章事件要进行公开披露和依法严肃处理。园林管理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制度,依法大胆管理,使损害树木、绿地行为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今后新辟集贸、摊群市场和改造原有市场,要将绿化建设与管理作为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凡在城市树木、绿地(包括预留绿地)范围内新设经营性摊点的,须有园林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参与联合审批。原来未经园林管理部门批准同意的,须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