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主要财务指标统计制度,范围由目前只对地方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进行统计,扩大到对乡、街及以上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进行月度统计,并相应增加有关统计内容。
4.建立工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从各种生产要素的投入产出对比关系来全面评价工业经济效益。在现行主要财务统计月报的基础上,选择十项指标按月进行评价考核,并定期公布各区、县、局的完成情况。①工业产品销售率;②工业资金利税率;③工业成本利润率;④工业净产值率;⑤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按净产值计算);⑥工业流动资金周转次数;⑦工业工资利税率;⑧工业产品销售收入利税率;⑨工业增加值增长率;⑩国家所得率。其中前六项指标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定期计算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同时,拟进一步研究年度全部工业生产要素利税率的计算方案,配合经济效益综合指数用于评价工业经济效益。
5.建立工业产、销、存月报统计制度,全面反映工业生产、销售去向和库存情况,包括总量指数和一百九十多种主要产品。统计范围为全市乡、街及以上全部工业企业。
(三)建立我市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基本框架。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今年我市要编制国民生产总值及其使用表、资金流量表、地区对外收支平衡表、地区经济循环帐户和工业大中型企业经济循环帐户。并做好今年全国统一的投入产出调查准备工作。
二、改进经济评价考核指标工作的组织实施
改进经济评价考核指标,是经济、计划、统计、财会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国家为转变经济发展指导思想而采取的重要措施。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完成这项任务。
市统计局负责制订建立和完善有关统计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在今年三月十五日前布置到各区、县、局统计部门,并从四月份开始按照改进后的统计制度要求,由各区、县、局及中央在津单位,汇总本系统统计数据用计算机传输到(或送软盘)市统计局。
市计委根据改进后的经济评价考核指标,逐步改进计划工作,研究建立以国民生产总值为核心的国民经济计划指标体系,并选择部分经济部门试编一九九二年增加值计划,在工业系统把增加值和产品销售产值列为对企业进行考核的计划指标之一。
市经委以改进后的工业评价考核指标为依据,组织好工业生产经营,并与有关部门研究,将改进后的评价考核指标,运用到完善企业承包合同和工效挂钩的办法中去。
财政部门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加强企业财务统计基础工作,相应改进会计制度,各级财务部门要按照改进后的统计制度要求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以满足改进工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评价考核指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