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一九九二年改善城市人民生活十项工作的决定
(1992年3月5日 津政发〔1992〕13号)
一九九二年是“八五”计划的第二年,也是加大改革的份量和力度,在发展中克服困难,积极推进全市经济发展的一年。在动员和依靠全市人民振奋精神、齐心协力地把我市经济建设搞上去的同时,要把解决群众生活中的急迫问题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尽心竭力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此,决定做好以下十项改善城市人民生活的工作:
一、改善住房条件。新建和翻修住宅二百万平方米。加强房屋日常修缮,完成大、中修一百五十万平方米。新增住宅集中供热工程一百五十万平方米。实现换房三万间。进一步完善房改方案,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二、完善交通、通讯。京津塘高速公路通到天津机场,完成高速公路经开发区进港区的连接线工程。拓宽津淄公路、修筑宾水西道至老年综合大学。继续修建内环线,拓宽程林庄路内环至中环路段。完成海河刘庄桥工程,改造北站地道,建设塘沽区四号路立交桥。修建里巷道路二十万平方米。新增公交车辆一百二十辆。加快市话建设,在及时装机、搞好检查、维修、优质服务的基础上,市内新增电话用户三万户。
三、发展电力、煤气。建设蓟县电厂和陈塘庄热电厂,大港电厂二期4号机组和军粮城电厂四期7号机组并网发电。完成第二煤气厂扩建改造工程。铺设大港至柳林四十五公里天然气高压复线,更新市区部分煤气旧管网和民用煤气表。在确保安全稳定供气基础上,继续发展煤气用户。
四、繁荣商业市场。改造天祥商场。在建的滨江商厦等五个商场年内开业。继续开办早市、夜市、周末市场,新建、改造、完善儿童玩具大世界等各类批发、集贸市场一百个。装修改造中小型商业网点三百个。积极发展净菜和肉食分割小包装上市。从严查处乱涨价、乱收费、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兜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
五、完善供水排水。续建新开河水厂二期工程。继续解决市区低压片供水问题。大汛前完成永定新河清淤工程和西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对海河险工段进行整修加固,继续进行河口清淤。改造杨桥大街、102中学、西于庄城防里等一批积水片,解决住地居民雨季淹泡问题。
六、美化街容市貌。结合市内道路综合治理,年内再整修路段三十条,建设新景点三处。进一步推动在和平路等繁华地区和大型建筑上安装灯光,装点夜间景观。市区及城镇植树一百二十万株,新增绿地五十万平方米,新建庭院式居民绿化小区二十片。开展区际“市容杯”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