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生产水平
为逐步适应群众对蔬菜品种、质量的要求,必须坚定地依靠科学技术,提高蔬菜生产水平。一是增加新品种;二是实行工厂化育苗;三是提高温室、大棚的利用率,采用最佳高产裁培技术;四是推行生物防治病虫害,增施农家肥,向无公害生产发展;五是搞好储存保鲜;六是积极联合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推广实用技术和科技成果;七是对菜田区的乡村干部和专业户、联合体、专业队的负责人、生产骨干,有计划地进行培训,提高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
四、建立多层次的蔬菜产销服务组织
由市内批发部门与对口郊区,在互惠互利原则下组建农商联办购销服务站。主要任务是:方便菜农交菜,保证定购合同任务的完成,组织合同外蔬菜的议购议销,开展埠际购销业务,进行多种经营。联办的双方,利益均沾,风险共担。
区、县、乡、村也要建立产销服务组织,其职责是: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研究政策,落实计划,搞好产销协调,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工作。
五、坚持定购和放开相结合
为稳定市场,搞好供应,一九八八年仍实行大路品种部分合同定购,定购以外品种全部放开的办法。市内六区今年定购菠菜、芹菜、元白菜、黄瓜、豆角、西红柿、茄子、辣子、冬瓜、大白菜等十个品种。定购商品菜总量二亿八千五百万公斤,占市内社会总需要量的48%。对合同定购的大路菜,要加强计划指导,按合同规定,实行计划生产、计划上市、计划供应,并按上市数量与化肥供应挂钩。挂钩化肥由蔬菜主管部门掌握使用。放开品种和定购品种完成定购后的多余部分,本着多渠道、少环节、方便群众的原则,随行就市,议购议销。
六、有关的几项政策规定
(一)因外环线、绿化带、高速公路工程占用菜田时没有交园田改造费和口粮差价款,被占用菜田的村已无耕地补上菜田,需要在绿化带以外的村新建菜田。对新建菜田村,核减粮食生产指标。粮田村转为菜田村的,不交口粮差价款,按菜农待遇。具体手续由郊区、县提出计划,由市蔬菜办会同市粮食局核实办理。
(二)按国家计委、商业部、农牧渔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建设征用菜地交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暂行办法〉的通知》(〔1985〕农〔土〕字第11号)要求,每亩征缴新园田改造基金一万元。自一九八八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已经征地尚未缴纳园田改造费的,一律按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