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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委《关于加强蔬菜基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委
 《关于加强蔬菜基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1988年7月14日 津政发〔1988〕8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农委《关于加强蔬菜基地建设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蔬菜基地建设是与全市人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大事,各有关部门要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把蔬菜产销工作搞得更好。

            关于加强蔬菜基地建设的意见

  为了加快我市蔬菜生产的发展步伐,提高生产水平,确保市场供应,现就加强我市的蔬菜基地建建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加菜田面积,加强配套建设
  目前,全市有基地菜田二十一万六千亩,其中郊区十八万一千亩,武清、静海、宝坻三县三万五千亩。从一九八二年以来,由于城市建设和乡镇企业的发展,生产条件较好、产量较高的老菜田被占用三万五千余亩,近几年虽进行了补建,但新菜田生产条件较差,产量不稳定,遇到不正常年景,就难以确保市场供应。为使丰年欠年的供应都有保证,计划在武清、蓟县再开辟新菜田一万四千亩,使城市非农业人口占有的菜田,由原来人均四厘八增加到五厘一。这样,如无特大自然灾害,可保证年人均商品菜二百公斤。
  为了增强菜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达到稳产高产,计划到一九九0年,把近郊三万八千亩低洼盐碱菜田,全部配套建成暗管排咸设施。同时,搞好一九八五年以来新上菜田和计划新开辟菜田的田间工程配套。今明两年,除平整土地外,新打中、浅机井二百八十眼,修建防渗渠道三百四十三公里。
  二、合理调整布局,优化品种结构
  为改变我市在每年三、四月和八、九月份的蔬菜淡季货源偏紧的状况,按照“近郊为主,远郊为铺,外埠调节,保证供应”的方针,进一步调整蔬菜生产的布局。
  (一)近郊十八万一千亩菜田作为一线。以发展温育、大棚生产为主。主要生产多样精细品种,以解决三、四月份蔬菜淡季的生产不足。
  (二)武清、静海、宝坻三县四万五千亩菜田作为二线。主要生产便于运输、便于储存的大路菜、果菜和补充淡季的品种,并逐步由露天生产向保护地和无公害蔬菜发展。
  (三)在蓟县新建四千亩菜田作为三线。利用蓟县温差大的有利条件,发展二茬黄瓜、茄子、大架西红柿等品种,弥补八九月份蔬菜淡季生产的不足。
  此外,在外地建设一定数量的季节性蔬菜生产基地,在本市建立相应的高温库储存蔬菜。在保证本市蔬菜供应的前提下,经市农委批准,允许多余的蔬菜销往外地,以搞活流通,增加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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