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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3、要正确认识当前的有利条件,坚定做好工作的信心。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来,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我省整体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使我们具备了安置下岗职工的基础条件。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我省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千方百计给予支持和帮助。今年国家为应对东南亚金融危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采取了包括扩大国内需求,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内的一系列重大对策措施,为增加新的就业岗位,缓解我省就业压力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近年来实施再就业工程的实践使我省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和群众基础。要充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做好国有企业减员增效、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全面推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
  二、明确总体要求、基本原则,落实目标、任务
  4、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减人要增效、下岗再就业、分流要发展”的原则,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加强宏观调控,拓宽就业渠道,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劳动力市场,千方百计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为全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基本原则是:深入实施再就业工程,必须着眼于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大局;必须与加快社会保障体制建设和困难企业职工解困工作相结合;必须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必须加强宣传教育,促进下岗职工转变择业、就业观念;必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确保社会稳定。
  6、按照中发〔1998〕10号文件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我省到2002年要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1998年到2000年以解决国有大中型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和再就业问题为重点,全省共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120万人,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80万人。今年全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控制在30万人以内,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40万人,并使国有企业已下岗职工和今年新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我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
  三、加强宏观调控,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职工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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