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强化对各种收费的监督检查。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按照国务院、国家计委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把治理乱收费作为工作重点,对自立收费项目或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以乱收费谋取部门和小团体利益、违反规定屡禁不止的,要从重处罚。
八、加强对农村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农村各项收费、农村日用工业消费品价格、农产品收购价格和农民负担情况,并逐步扩大农村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对乱收费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要认真清理查处,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九、职工群众价格监督是社会监督的主要力量,在社会监督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职工群众价格监督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提高职工群众价格监督组织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重视和加强对街道、乡镇群众价格监督组织的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经常进行业务、政策培训,注重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把群众价格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十一、举报工作是群众参与价格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强价格举报机构和制度的建设,建立并完善消费者投诉机制。
十二、注重发挥价格舆论监督的作用。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注意配备和充实力量,并与新闻单位密切合作,抓好价格舆论监督工作。对模范执行价格政策法规,作出表率的经营者,应大力宣传和表彰;对乱涨价、乱收费,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的价格违法单位和个人,要公开揭露。
十三、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积极发挥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组织对所属单位和协会内部价格监督方面的作用。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继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处罚与宣传政策相结合、处罚与整改建制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帮助被检查单位加强内部价格管理。
十四、要继续深入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在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配合下,按照拓宽领域、充实内容、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注重实效的要求做好工作,使这一活动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