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1996年夜景灯光建设实施方案
(1996年5月18日 津政办发〔1996〕36号)
为实现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白天绿起来、晚上亮起来的目标,现就我市1996年夜景灯光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靠和发动社会力量建设夜景灯光,以区为主,大力宣传《
天津市夜景灯光设置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41号),广泛开展自家门前亮起来的活动;坚持普遍推动、增加亮度、突出重点、提高档次的工作思路,加大夜景灯光建设的科技含量,改进重要点线、路段和区域的灯饰设计,突出灯光组团、整体亮度和综合效果;坚持向管理要效益,严格依法管理,注重灯饰光源质量,狠抓装灯率、开启率和完好率,使我市夜景灯光建设再迈进一大步。
二、任务安排
(一)全面推进,普遍见亮
市区每个街道办事处都要再选择一条路况好、商业繁华的路段,建设夜景灯光一条街。机关、学校、工厂等企事业单位要改进大门照明设施,运用牌匾灯、装饰灯、广告灯、照明灯等多种灯饰组合,使自家门前亮起来。凡经批准晚间营业的亭屋都要用灯光美化外檐;经批准设置的农贸、摊群市场要在出入口安装过街灯光牌楼;商店橱窗要进行灯光装点,提高艺术品味;高层建筑顶部设置的塔式构筑物要亮起来,增加夜景灯光的立体效果;有条件的园林绿地景点、公交站点和市政公用设施要安装灯饰,以加大夜景灯光的整体亮度。
开发区、保税区、天津港区和塘沽、大港、汉沽、东丽、西青、北辰、津南等区以及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都要结合各自情况,制订夜景灯光实施方案,积极推动灯光建设,分别实现各自的夜景灯光布局。
(二)抓好重点,提高档次。
1、中环线以西南半环的夜景灯光建设为重点,以主要路口的灯光组团为中心,向两翼延伸扩展,带动东北半环,逐步形成环形灯带。年内重点建设解放南路立交桥至王顶堤立交桥段,以天津日报大厦钢管大厦、房产交易大厦、河西文化馆、军官俱乐部、科技情报所大楼、档案馆、图书馆、市环保局大楼、第一中心医院等15座大型公建的外体泛光照明为支撑点,连接沿街商业门脸的灯光装饰,分别在南楼、天海、八里台立交桥和王顶堤立交桥形成4个灯光组团。此外,要在中环线与黄河道、芥园西道、西青道、京津公路、中山北路、卫国道、程林庄道、津塘路的交叉路口形成灯光组团。
2、内环线重点强化十一经路、 曲阜道、南京路、南开三马路的灯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