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办法》的决定[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
废止30件政府规章和8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4年6月29日 实施日期:2004年7月1日)废止(原因:适用期已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实施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办法》的决定
(1996年1月25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对1993年4月17日发布的《
天津市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办法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第
二十六条
第一款作如下修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