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一九八七年
改善城市人民生活十项工作的决定
(1989年3月10日 津政发〔1989〕24号
一九八七年三月五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九八七年是深化改革,广泛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的一年。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本着量力而行、积极进取的精神,继续把解决广大群众生活中的急迫问题摆在重要位置。为此,决定做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继续建设住宅,搞好房屋维修。新建和翻修住宅三百二十万平方米;加强住宅管理,积极维修危漏房屋;抓紧已竣工住宅的进住使用,继续坚持优先解决最困难户住房的分配原则;做好调换房屋工作,年内完成五万户。
二、完成气化工程,确保正常供气。第二煤制气厂“七一”前投产;对煤制气、天然气、液化气进行统筹安排,抓紧做好液化气的调户工作,市内六个区和塘沽区基本实现民用炊事气化;完善气化配套设施,加强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做到安全、稳定供气。
三、改善交通通讯,抓紧车站建设。外环线第一工程“十一”前建成通车;天津铁路枢纽改造工程全面开工,天津站主站房年内完成主体工程,明年建站百周年交付使用;改造、拓宽津塘公路张贵庄至军粮城段;建成永和大桥;市内电话新增一万部,并基本实现市内和塘沽区间电话直拨。
四、加快能源建设,改善水电供应。新建、扩建新开河水厂和凌庄水厂,使市内日产水能力由一百万吨提高到一百五十万吨;加快电厂改造,军粮城电厂二十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年底竣工试运行。
五、综合整治街道,绿化美化市容。综合整治五十条主干道和两条商业街,连接贯通九条线路;对已整治过的街道进行完善提高,使道路、建筑、绿化和周围环境同步改观;市内植树八十万株;新建庭院式绿化小区四十片,推广阳台绿化经验;在老城区一百个里巷进行垂直绿化试点;增加水上公园景观。
六、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污染。治理八个重金属污染源,调整、改造、外迁十个易燃、易爆、污染扰民的工厂和车间;在巩固前两年无黑烟区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年内实现六个烟尘控制达标区;继续开展噪声治理工作,创建三个噪声综合控制小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搞好垃圾收运处理,新建和改造七十个集装箱式垃圾转运站,继续推动社会旱厕的改造;开展全市性的灭鼠活动,争创无鼠害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