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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一九八九年改善农村人民生活十项工作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
 一九八九年改善农村人民生活十项工作的决定
 (1989年3月6日 津政发〔1989〕26号
 一九八九年三月六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通过)


  今年,农村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在努力发展城郊型经济、建设现代化副食品生产供应体系的同时,要更加关心农民生活。为此,决定做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继续扶贫脱贫,搞好生产致富。巩固提高原有一百一十四个贫困村的扶贫成果,使这些村的人均收入年内达到六百元。合理使用库区生产发展基金,重点扶持蓟县于桥水库迁建村和宝坻县尔王庄水库托地严重的村,使库区农民的收入有较大增长。切实安排好非贫困村困难户的生活,并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尽快脱贫。
  二、繁荣农村市场,坚决稳定物价。搞好城乡改革衔接,扩大城乡交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作用,搞好农用生产资料供应。保证按计划调拨日用消费品,通过多种渠道增加工业品投放,组织工业企业到农村举办各类商品展销会,推出一批高档耐用消费品,适应广大农民需要。建设杨村、杨柳青百货商场和蓟县面粉厂。增加储蓄网点,方便群众存取。加强农贸集市管理,整顿集市秩序。严格物价纪律,确保物价上涨幅度明显低于去年。
  三、修建农村公路,强化道路管理。改建津围公路津蓟段工程,“七·一”完成。新修乡村公路六百二十公里,年内实现全市郊县村村通公路。制订统一的道路管理办法,健全养护队伍,落实养护责任制,提高乡村道路完好率。
  四、发展邮电通信,扩大直拨网络。实现宝坻、宁河、蓟县县城与市内电话直拨通话;建成宁河县各乡、武清县部分乡与市区直拨通话电话网;扩大塘沽、汉沽、大港和四个郊区与市区直拨通话的范围。
  五、办好农村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卫星电视教育。在具有条件的四十个乡镇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改造修建中小学校舍十五万平方米,确保校舍无危房;新建实验室一万平方米,配套房屋二万平方米。完善成人教育三级办学网络,抓好“燎原计划”示范乡的试点,办好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传授、推广实用技术。
  六、加强村镇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搞好示范集镇建设,完善示范村配套工程。清整村容镇貌,开展村容镇貌评比竞赛,创建三百个先进村镇。进行村镇配套建设,有重点地在城镇交通要道修建公厕,改善城郊环境。建设咸水沽排水泵站,解决镇内雨水淹泡问题。完成杨柳青老镇区排水管道入户工程,实现居民排水管道化。兴建张贵庄温泉浴池,解决东郊部分群众洗澡难。建成宁河县城公园,丰富当地群众文化生活。新建塘沽渔民商品房,解决渔民买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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