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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天津市河道堤防管理暂行办法》的令[失效]

  注:1.凡不足一平米的,按一平米计算;不足一立米的,按一立米计算。
  2.罚款数额可在规定幅度内视情节而定。

附件二:  违反《天津市河道堤防管理暂行办法》罚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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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章项目         单  位     罚款金额
                          (元)
 占 用 堤 坡        平方米/日    0.05—0.10
占用半永久性护岸护坡      平方米/日    0.10—0.15
占用永久性护岸护坡       平方米/日    0.15—0.20
 埋    杆         棵/日      0.20—0.50
 燃 放 野 火        平方米      0.50—1
 建 码 头          平方米/日    0.50—2
 放    牧         头           1—2
 家 畜 啃 树        棵           1—3
 建    房         平方米         1—5
 修 渠 埋 管        米           1—10
 脱    坯         100块        2—10
 倾倒垃圾、废弃物       零星(次)       1—2
                 吨         50—100
 抛弃废矿渣、废钢铁      公斤          1—2
 垒牲畜圈、厕所         座         10—50
 打 坝 筑 埝        平方米        20—50
 埋    坟          座          100
 挖  菜  窖         个         30—50
 种植高杆作物          亩         50—100
 临 时 建 窑         座         50—150
 排放灰浆、泥浆、纸浆、废油料 立方米        60—100
 填河造地、填垫滩地      平方米       100—500
 修建跨河建筑物         座        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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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凡不足一平米的,按一平米计算;不足一立米的,按一立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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