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委
《关于帮助贫困村队尽快改变面貌的意见》的通知
(1984年11月26日 津政发〔1984〕199号)
各郊区(含塘沽、汉沽、大港)、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农委《关于帮助贫困村队尽快改变面貌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农村形势越来越好。但是由于自然条件、工作基础和政策落实情况的差异,农村经济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到目前有3%的村队、2%的人口仍未摆脱贫困面貌。解决好这些村队的问题,有着重要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十分积极的态度和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这些村队尽快改变贫困面貌,逐步赶上先进地区经济发展的步伐。
关于帮助贫困村队尽快改变面貌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们最近对我市穷队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贯彻
《通知》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我市穷队的基本情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郊区、县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得到全面发展,农民收入显著增长,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是仍有少数村队处于贫困落后状态。一九八三年,我市郊区人均收入(包括集体分配和社员自营)在一百五十元以下,县在一百元以下的穷队共一百一十四个,占全市大队总数的3%,共有七万零七百七十七口人,占全市农村总人口的2%。这些穷队主要分布在蓟县、宝坻、武清、静海、西郊、汉沽,大港七个区、县的三十五个乡镇,其中宝坻、蓟县较多,分别为五十三个和四十个。其贫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自然条件和生产条件极差,土质瘠薄,干旱缺水,种不保收,产量极低,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差。二是单一搞粮食生产,多种经营没有发展起来,剩余劳力无出路。三是文化水平低,缺少人材,技术落后,经营门路少。四是领导班子软、散,没有“能人”。
二、改变穷队面貌的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