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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交委、建委《关于加快我市地方铁路发展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失效]

  二、地方铁路局的基本任务
  地方铁路局应作为我市地方铁路(含各厂、矿企业专用线)的归口部门,在今后一个时期内,以建设地方铁路为主,同时搞好运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积累更多的资金,加快地方铁路发展。基本任务是:(一)负责我市地方铁路的勘察设计和新建施工,“六五”期间李港铁路要延伸至东大沽;(二)负责我市地方铁路的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和铁路治安;(三)负责我市地方铁路的机车、车辆、专用器材的供应和管理;(四)在市总体规划指导下,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地方铁路的发展规划;(五)积极参加中国地方铁路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争取国家对我市地方铁路建设的更多支援。
  三、地方铁路建设的投资来源
  地方铁路建设的投资应广开财源、多开渠道。主要是:(一)地方铁路局自筹;(二)受益单位集资;(三)国家给予补助;(四)建设项目贷款;(五)发行股票,吸引社会多余资金;(六)利用外资。对于受益单位的集资,要由市综合部门牵头,安排集资计划,落实集资数额。对使用贷款修建地方铁路,请建设银行大力支持,给予无息或低息贷款的优惠。
  四、地方铁路建设的物资供应
  地方铁路建设和生产用料,按照市建委(1984)建材10号《关于统筹安排我市修建铁路专用线计划的通知》精神,除由市建委统筹安排下达全市铁路专用线修建计划之外,地方铁路局不仅负责自身铁路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铁路专用器材的供应,还应做为我市各工矿企业所需机车、车辆以及铁道部无偿调拨的旧钢轨、低价调拨的旧设备和专用器材的归口部门,统一进行申请和分配供应。
  五、地方铁路收入的财税政策
  国家计委、国家经委(1984)计交1265号文件中明确指出:“为扶持地方铁路的发展,国家对地方铁路采取‘以路养路、以路修路’的政策”,“在一段时期内将地方铁路的收入,除缴纳统一工商税外,其余留作地方铁路发展基金,专用于地方铁路建设。’为此,建议从今年第三季度起,地方铁路局除交纳3%营业税外,免交能源交通基金和其他地方税。原缴纳的一百一十二万元能源交通基金,可在明年列地方铁路投资计划中返回。
  六、企业共用铁路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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