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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搞好改革进一步发展我市体育运动的意见》的通知

  三、改革业训体制,大力培养后备人才
  各业余体校要以培养、输送人才为首要任务。改革现行的三级训练体制,以游泳运动中心为试点,实行游泳项目全市统一布局,优秀运动队、业余训练与传统项目重点校统一管理,以保证早期训练和各个年龄组的衔接。其他项目,实行优秀运动队与业余体校直接对口,根据优秀运动队需要和各运动项目的不同特点与要求,制订统一的培养指标,有计划地培养后备力量。对完成或超额完成输送任务的,发给输送奖;未能完成输送任务的,酌情减免训练经费。业余训练取得显著成绩的,教练员可随被选的优秀队员一起调入优秀运动队;或拨给一定数量的指标就地训练,继续提高,教练员与运动员享受优秀运动队待遇。
  积极广泛地发展中、小学体育运动队,进一步发挥传统项目学校和基层训练的积极作用。有条件的学校可承担与业余体校相同的任务。充分挖掘社会潜力,多形式、多渠道培养体育人才,支持厂矿、企业、大专院校进行业余训练,建立高水平的运动队。对培养、输送体育人才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
  四、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普及群众体育运动
  要重点抓好学校体育,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建议从明年开始,全市升学考试普遍加试体育。有条件的学校每周增加一节体育课,学生每天要有一个小时的体育活动。要进一步调动广大体育教师的积极性,将辅导课外业余体育训练纳入体育教师的工作量。
  广泛开展职工体育活动。企业的工会、共青团组织和职工体协,要把开展职工体育活动作为一项经常工作。
  农村要以集镇为中心,以文化站、青年之家为阵地,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提倡农民集体或个人自办体育。
  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群众体质健康调查。在每年追踪测试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逐步制订出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职业的体质测验标准,促进全市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五、积极开展体育竞赛,推动普及,促进提高
  改革竞赛办法,允许基层单位和个人直接参加市级比赛,鼓励各行业和高等院校的高水平运动队与优秀运动队竞争。全国比赛的部分项目组队采取选拔制,由优胜队代表市参加。鼓励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以及个人举办各种形式的体育比赛。有条件的单位,经市体委批准可承办本市、全国及国际性比赛,所需经费采取赞助或按标准实行包干的办法解决。
  为了不断提高运动员的实战能力,要积极开展与国外友好城市之间的体育交流,有计划地举办邀请赛、对抗赛,或派出重点项目的优秀运动队参加一些国际比赛。要把开展国际性的体育活动,作为我市外事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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