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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当前教育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
 《当前教育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1984年11月30日 津党发〔1984〕26号)


  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高等院校党委:
  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委教育卫生工作部、市教育卫生委员会报送的《当前教育改革的意见》,现转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各级各类教育有了很大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为了使教育进一步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我市经济振兴、对外开放、迎接新的世界技术革命培养人才,教育必须进行改革。
  当前,教育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调整、改革教育结构,理顺教育内部以及同外部的关系,使各级各类教育得到协调发展;二是进行教育领导管理体制、教学体系和科研体制的改革,调动学校和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教育改革要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又红又专的人才,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要通过教育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出更多的科研成果。在改革中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广大干部和教职工的积极性引导到实现这一目标上来。
  教育改革要坚持实践的观点,解放思想,克服“左”的思想影响和因循守旧思想的束缚。要进一步树立教育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改革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旧模式,大胆创新,积极而有步骤地探索、研究和解决教育改革中的各种问题,不断创造和总结新鲜经验,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
  教育是各项经济建设的智力基础和前提条件,关系到国家兴衰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党政领导和各有关部门都要十分重视加强各级各类教育,积极支持教育改革。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重视知识和知识分子的重要作用。要把人才培养纳入地方国民经济计划,地方财政要在可能情况下逐年增拨教育经费。计划、劳动、人事、财政等部门,要改革不适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促进教育改革顺利进行。
  市委、市人民政府相信,只要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社会各方协同努力,依靠教育战线广大知识分子,勇于实践,不断开拓,我市教育工作经过改革一定能得到较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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