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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领导,防止企业继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领导,
 防止企业继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1982年9月4日 津政发〔1982〕1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近几年来,我市在安全生产方面,经过逐步建立健全各级机构,制订必要的规章制度,开展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采取一些安全技术措施,劳动条件有所改善,重大伤亡事故有所下降。但是,今年以来,有些部门、地区和单位的安全情况不好,事故又有增加。一是,工厂企业伤亡事故较多。截至八月十日,共发生三十九起,死亡四十二人,比去年同期上升百分之二十。仅七月份就死亡十二人。一至七月份,重伤二百八十三人,比去年同期上升百分之六点八;发生锅炉、压力容器重大事故十五起,比去年同期上升百分之五十。还发生五起恶性险肇事故,幸未造成严重灾害。二是,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比较突出。一至七月份,全市发生重大火灾、车祸、爆炸、翻沉船等事故四十七起,死亡四十二人,伤七十五人,损失近五百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伤人数和经济损失都成倍增加。四月十八日和六月二十一日,天津土产杂品公司草制品第二批发部靶□村仓库和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天津地毯分公司地毯厂仓库先后发生重大火灾,经济损失四百五十多万元。五月十六日,水上公园发生游船翻沉事故,二十六人溺水死亡,九人负伤,直接经济损失二十多万元。八月十二日,西郊区王稳庄公社院内油库爆炸,七人死亡,五人重伤,六间平房炸毁。三是,尘毒危害也很严重。全市不少铅、苯、汞、有机磷、三硝基甲苯作业点,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毒排毒措施;一些有铅作业的工厂,铅尘浓度超过国家标准,致使少数工人遭受铅中毒或铅吸收,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
  伤亡事故多、尘毒危害严重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工厂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好,作业环境比较恶劣;不少工厂企业管理混乱,制度不落实;有些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工人缺乏认真的、经常的安全技术和劳动纪律的教育,有些青年工人劳动纪律松弛或无知蛮干。这些问题集中到一点,正如国务院在《紧急通知》中指出的,反映了我们某些经济领导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示没有认真地贯彻执行;一些领导干部长期存在的只抓生产、不顾安全的片面观点没有得到改正;对管理不严、纪律松弛的问题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更没有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总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人中还没有牢固地树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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