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整顿马路上的堆物堆料。马路两侧的工厂、企业单位,一律不准在马路或便道上搭棚生产;不准私自堆放原料、材料、燃料、成品、半成品;不准私设专用存车棚;不准堆放废弃物及垃圾。所有商店不准里空外卖,门前不准堆放箱、筐、车辆、杂物等。
六、整顿临街住户门前的违章建筑。临街住户在门前私搭的违章建筑以及堆放的废砖、废料等物,要一律清除干净。不准临街搭建炉档,原有的炉档,要进行整顿清理或拆除。确实无条件的可暂缓拆除,但要结合道路情况,按照高一点二米、长一米、宽八十公分的标准进行整顿;尤其对繁华区、主要干线更要严加控制。
七、整顿楼房阳台、平台。楼房阳台、平台上不准堆放砖、瓦和其它沉重物品;不准堆放超出台围高度的木材、竹杆、竹笆、油毡、箱筐等物;不准垒墙头、建小屋,私搭乱盖;不准在台上悬挂杂物,影响市容观瞻;不准堆物堆料超过结构负荷,超过者必须坚决清除。
八、整顿施工场地,坚持文明施工。所有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批准的占用范围,不准超占,不准破坏和影响给水排水等市政设施。凡临街施工的,都必须设围圈,保持现场内外整洁。竣工后,要保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地面平整。因施工被破的路面,工程完了后要及时恢复,工程较大短时间做不完路面的,要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整洁和安全。
九、整顿公园绿地,积极搞好公园绿地的整修和美化。重点整顿人民公园、解放南园、解放北园、海河公园、睦南道公园、中心公园、胜利公园、山土公园、金钢公园等。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准挤占公园绿地,不准在公园绿地私搭乱盖违章建筑。对马路两侧的枯枝死树要及时更新。要充分利用空地,搞好绿化。
十、整顿河道两岸。对海河、新开河、南运河、北运河、子牙河道两岸要认真进行清理整顿。沿河两岸不准私搭乱盖;不准堆放原料、材料、燃料、货物、杂物等;不准向河道排放污水;不准向河道、河岸乱泼乱倒,乱扔杂物和便溺。要做好河道分区分段的管理,妥善解决垃圾和污水的出路问题。
十一、美化街道环境。要把临街墙壁上乱贴、乱画的广告、大字报、大标语,以及临建棚的痕迹等清除干净。临街的商店门脸,要经常打扫,定期粉刷。橱窗的布置,要美观大方。在马路上的各种广告牌、宣传牌、交通路标(路名牌、站杆站牌、护拦和岗亭)等公共设施,要经常维护,保持整洁。市政设施要做到路面平整,管通井净,污水不外溢。临街的机关、工厂、企业、学校的陈旧院墙,要结合各街道的特点,根据市规划局提出的要求,进行粉刷美化。
十二、整顿摊点,加强管理。不准私自在马路上摆摊设点,特别是劝业场游览区、和平路、东马路、中山路、开封道、火车站等主要商业区,更要严加控制。有照摊贩必须到指定的地点摆放,无照摊贩要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