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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关于加强出租汽车企业劳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       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书


                           编号:______
              劳 动 合 同 书
            (适用于出租汽车驾驶员)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劳动局制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别
  法定代表人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月__日。其中试用期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_____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车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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