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可行性分析报告;
(3)《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审批表》一式三份(见附7)。
3.市劳动局对各主管部门的申报推荐材料,按照全市整体规划布局,综合平衡,及时反馈意见,并组成专家小组,对经过初审的单位进行复审。
4.复审结束后,市劳动局将认定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为便于本市特种作业人员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对电工、电焊工、气焊工、司炉工、电梯安装维修工、起重机驾驶员、塔式起重机驾驶员、爆破工、瓦斯检查工九个工种,只开设中、高两个级别的鉴定所,各局、总公司,区、县劳动局在进行这项工作时,要结合行业特点,地区人员分布,与其它工种的设置统筹考虑,实操考场要相对集中,推荐1-2个实操鉴定场所。
五、凡已取得鉴定所资格,需要调整鉴定工种范围、级别的均应按规定时间,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1.一九九六年北京市计划开设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目录
2.一九九六年北京市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时间安排
3.一九九六年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推荐意见及情况调查表
4.一九九六年(区、县)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推荐意见表
5.北京市电工等九个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场所推荐表
6.申报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工种人员分布及技术等级考核情况表
7.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审批表
附件一: 一九九六年北京市计划开设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目录
一、一九九六年新开设鉴定工种44个
(一)国家首批职业技能鉴定工种(31个)
商 业 03-082 冷食品制作工
03-068 熟肉制品加工工
03-050 家用电热器与电动器具维修工
农 业 07-001 农艺工
07-034 乳品检验工
07-040 家畜饲养工
07-060 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
07-074 海水鱼(虾)贝育苗工
07-130 农机修理工
机 械 09-001 铸造工
09-005 锻造工
09-010 模样工
09-016 工具钳工
09-017 镗工
09-032 机修钳工
09-006 热处理工
技术监督 30-001 长度量具计量检定工
30-002 长度量仪计量检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