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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江苏省劳动厅关于江苏省劳动厅驻京劳务管理处有关事宜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局、江苏省劳动厅关于
 江苏省劳动厅驻京劳务管理处有关事宜的通知
 (1996年6月4日 京劳就发〔1996〕116号)


北京市各区、县劳动局,各用人单位;江苏省各市、县(市)劳动局: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江苏省进京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扩大京、苏两地劳务合作,沟通劳务信息,经商定由江苏省劳动厅在京设立劳务管理处。该劳务管理处是江苏省劳动厅在北京的常设机构,行使统筹管理江苏省进京务工人员的职能,并按照国家关于劳务输出和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有关规定,加强同北京市劳动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合作。其具体职责是:
  1.全面了解和掌握江苏省进京务工人员的情况,负责登记建档;
  2.负责江苏省进京务工人员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的验证、补发和年检工作;
  3.协助北京市有关单位处理劳务纠纷和劳务人员的伤、病、残、亡等问题;
  4.掌握并及时向江苏省各地提供北京市的劳务信息;
  5.协助用人单位做好进京务工人员的招收、培训、输送及管理工作,配合北京市劳动局做好劳务基地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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