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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江西省劳动厅关于江西省劳动厅驻京劳务管理处有关事宜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局、江西省劳动厅关于
 江西省劳动厅驻京劳务管理处有关事宜的通知
 (1996年5月14日 京劳就发〔1996〕121号
 赣劳就〔1996〕25号)


北京市各区、县劳动局,各用人单位;江西省各地、市、县劳动局: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劳动局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江西省进京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扩大京、赣两地劳务合作和沟通劳务信息,经商定由江西省劳动厅在京设立劳务管理处。该劳务管理处是江西省劳动厅在北京的常设机构,行使统筹管理江西省进京务工人员的职能,并按照国家关于劳务输出和有序流动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同北京市劳动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合作。其具体工作是:
  1.全面了解和掌握江西省进京务工人员的情况,负责登记建档;
  2.负责江西省进京务工人员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的验证、补发和年检工作;
  3.督促江西省各输送单位并协助北京市用人单位处理劳务纠纷和劳务人员的伤、病、残、亡等问题;
  4.掌握并及时向江西省各地提供北京市的劳务信息;
  5.协助用人单位做好进京务工人员的招收、培训、输送及管理工作,配合北京市劳动局做好劳务基地建设工作;
  6.与北京市用人单位签定劳务合同,逐步将零散进京的江西省务工人员纳入管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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