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局关于搞好北京市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1996年1月19日 京劳资发〔1996〕26号)
各区、县劳动局,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劳动处: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需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分配自主权,更好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现将搞好北京市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反对平均主义大锅饭,充分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要积极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
(二)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企业在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依照工资总额的增长要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职工实际平均工资的增长要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工资增长原则,逐步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
(三)通过对劳动者劳动条件、劳动强度、技能高低、责任大小、劳动实绩五个因素的测评和考核,确定劳动数量、质量差别,根据劳动差别合理确定劳动报酬。
(四)坚持综合配套改革的原则。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要与企业的劳动制度、培训制度、保险制度等改革配套进行,使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互相衔接、协调发展,才能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
二、进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要做好几项工作
(一)认真落实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
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要全面贯彻落实《
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做好整章建制工作,建立起符合政策规定的厂规厂纪,切实规范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充分保护职工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基础管理工作
搞好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一定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包括定员定额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记录统计制度、考查考核制度、员工守则及奖惩制度等。特别是通过加强定员定额管理和严格考核制度,把职工之间的劳动差别定量化,才能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三)搞好岗位劳动评价
岗位劳动评价是综合运用各种科学手段确定企业内部各类岗位之间劳动差别的科学方法,是搞好内部分配的基础和前提。企业在进行岗位劳动评价时,既要尊重科学,尽量做到准确规范,又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厂制宜,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历史资料与现实结合起来,二是把科学测评与经验评估结合起来,三是把本行业测评结果及试点企业岗位测评的做法与本企业的实际结合起来。
(四)要走开拓创新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