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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名称、发放范围、发放办法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6月25日 实施日期:2008年6月25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审计
 人员工作补贴名称、发放范围、发放办法的通知
 (1998年9月29日 京人函〔1998〕212号、
 京财行〔1998〕1610号)


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审计局人事处、财务处:
  现就调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名称、发放范围、发放办法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审计署人发〔1997〕119号《关于调整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工作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我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津贴更名为审计人员工作补贴。
  二、从1998年1月1日起,我市审计人员工作补贴的发放范围包括市审计局及各个分局;各区、县审计局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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